威宁县给外来投资者发放绿卡

20.08.2014  19:06

    近日,笔者从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该县即将为威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来投资者颁发绿卡,提高外来投资者在威宁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鼓励投资者积极为威宁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促进威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绿卡持有人可受邀请列席威宁县经济类工作会议,参加县级考察视察活动。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收到绿卡持有人的请求或投诉,须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承接和处理并及时答复、反馈绿卡持有人。如推诿、拖延的,纳入当期行风测评和效能监察记录,必要时由县督办督查局督办落实。在威宁境内,有关部门未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原则上不得对绿卡持有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性措施及其他行政处罚。凡涉及企业的有关案件,需依法对企业进行查封、罚款、扣押的,事前必须向县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在威宁境内,为绿卡持有人专用车辆建立档案报备交警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绿卡持有人在威宁境内遇到重大困难,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有义务为其提供服务和帮助。

    据悉,外来投资者绿卡颁发对象为县外企业和投资者在威宁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或由企业推荐常驻威宁的副总以上领导2人。颁发条件为:经威宁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引入,在威宁境内投资能源矿工业项目2.5亿元以上,或在威宁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工业项目3000万元以上、在威宁境内投资农业产业化项目2000万元以上、在威宁建城区内投资房地产和商贸项目20万平方米或投资4亿元以上、在威宁境内投资文化旅游项目5000万元以上,以及其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认可的企业。(李玉荣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