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15.08.2018  17:11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规定,贵州省民政厅于2018年8月9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主持召开了贵州省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贵州省民政厅、技术评估单位贵州智盛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监测、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代表、贵州省水土保持专家共12人。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经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贵州省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红岩村境内,该工程由建筑区、室外康复区和公共设施区等三组成。建设区总占地面积3.87hm2。工程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竣工,工程建设工期为22个月。工程实际完成总投资9988万元。

贵州省水利厅于2016年5月17日以“黔水保函[2016]81号”文对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确认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3.96hm2。本次验收范围为建筑区、室外康复区和公共设施区。经核定,实际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87hm2,本次验收的防治责任范围3.87hm2。

本工程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量有:截水沟89m,排水沟640m,表土剥离9700m3,覆土整治9700m3;植物措施面积为1.94hm2,种植乔木306株,灌木77160株(丛),植草1.94hm2。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中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292.91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268.25万元,减少了24.66万元。

本工程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8.97%,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8.51%,拦渣率98.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49%,林草覆盖率达到50.13%。

贵州省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验收资料齐全;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质量合格;建设区内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达到了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基本落实。验收组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本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8月15日—8月22日,凡对上述内容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穆星如反映,也可直接向邓湘贵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00—16:30

联系人:穆星如

联系电话:13984802666



贵州省民政厅

2018年8月15日


附件:

1.贵州省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2.贵州省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调查总结报告.pdf

3.贵州省孤残儿童康复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总结报告.pdf

4. 验收鉴定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