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环保局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3.06.2018  11:23
 

  为更好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宪法宣传的重要意义。6月11日,绥阳县环保局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议由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吴璘主持。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吴璘副局长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细致从修正案的总 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个章节学习,重点剖析了此次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和内容。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务必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学习的知识开展好执法、宣传、行政审批和环境监测工作。认真抓好宪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做到心中有法、谋事尊法、行为依法,努力把宪法精神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