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局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精神

21.01.2015  17:58

  近日,花溪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在全局职工大会上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上,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学习,一是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二是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健全执法责任制,强化对监管执法行为的约束。四是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切实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等各方面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五是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为推进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学习,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监管到位,严查重处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做环境保护的坚强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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