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的热潮

17.07.2014  18:27
          本报讯 (记者 龙 潜) 7月15日,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总工会、贵安新区工会筹备组、省直管试点县(市)总工会、省各产业(行业)工会、省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抓好省委《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努力推动贵州工运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全省广大职工在实现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伟大实践中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通知》首先要求全省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工作者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重要意义。《意见》是有史以来省委首次单独就工会工作出台的综合性文件,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工运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我省工运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意见》对当前工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工会工作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任务进行了明确部署,对各级工会集中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意见》中的各项要求和政策得以兑现落实,转化为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热潮。
          《通知》强调,全省工会上下要紧紧围绕省工会十三大确定的“强基固根本、维权建和谐、服务聚职工、创新促发展”总体思路,以“五大行动”为主抓手,以“五做”为主载体,以“五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为突破口,奋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通知》最后明确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将纳入省总对市(州)、直管县(市)、省产业(行业)工会工作的业务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于7月25日前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报省总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