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息时间专项检查 为全省中小学生减负

28.02.2018  00:03

    新华网贵阳2月27日电(周远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中小学生充分睡眠时间,确保有关要求规定落实到位,从2月27日起至3月9日,贵州省教育厅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作息时间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生到校时间,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学校本学期课程、课时、校历安排、以及学生到校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等。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为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2017年8月,贵州省教育厅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提出了明确要求,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点,初中生不得早于7点50分,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不得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得超过7小时。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全面排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地、各校要将作息时间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春季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逐校认真开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执行到校时间的,要立即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执行或变通执行到校时间等相关规定,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的,要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按照要求,贵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梳理和排查学校作息安排、课程课时方案、特别是落实“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点,初中生不得早于7点50分”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作息时间规定。对部分特殊职业家庭确需把小学、初中学生提早送到学校的,学校应提前开门让其进校,并要做好安全工作。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毕业班学生提前到校。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不得自行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对于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校生早上起床时间不得早于7点,且不得要求住校生早于规定上课时间到教室开展教学和早读。

    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广泛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方式的宣传,通过报纸、广播、QQ群、家长会等形式,加大对规范作息时间、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宣传力度,凝聚家长共识,争取社会各方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规范办学舆论氛围。要推动家校互动、家校协同,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的睡眠时间。

    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17年3月发布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情况显示,学生睡眠不足:贵州省四年级学生能按教育部规定保证每天睡眠10小时的比例为22.0%,低于全国均值8.7个百分点;八年级学生能按教育部规定保证每天睡眠9小时的比例为14.2%,低于全国均值2.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刘菲 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