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诚信建设可以“刚柔并济”

01.11.2016  12:32

    新华社贵阳10月30日专电(记者肖艳)在29日开幕的2016年中国·贵阳(修文)第五届国际阳明文化节上,学者就“致良知与诚信建设”的话题,提出当前社会环境下,诚信建设可以“刚柔并济”。

    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诈、不执行法院判决等不守信行为在当下仍有发生。“现在的信用缺失,主要是因为一些人一切向钱看。挣钱花钱没有什么不对,但是不能过头、迷心,一切都是挣钱花钱就出事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叶小文说。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越来越受到重视,也成了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据之一。2014年国务院下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各地也开始发布诚信“红黑榜”,通过公开失信人员名单起到警示作用,以规范社会上的不诚信行为。

    厦门大学国学研究院副院长朱人求认为,制度的规范是目前解决诚信问题最有效的途径,而文化能和制度起到互补的作用,制度去规范、引导大众行为,精神文化唤醒大家内在的良知。

    “诚信建设,制度的制约很重要,同时还可以加入文化的影响,用文化唤醒人们内心的知耻感,真正认识到行为的不正当性,从而杜绝不诚信的行为。”朱人求说,“制度的制约效果可以立竿见影,它规定了不诚信行为人必须承受一定的行为后果,文化的作用体现在能够让内心真正地觉醒起来。让人自觉地去做到诚信,去维护社会积极向上的一面。

    “由贪婪驱动的唯利是图是不可持续的,我们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是单凭法规不能控制贪欲。”叶小文表示,人还需要从内心深处去控制贪婪,学会节制、知足、理性。

    “知行合一”“致良知”作为阳明文化的思想精髓,强调人要有是非善恶观,遵从于自己的内心去实践。“现在阳明文化得到了较好的普及推广,如果人们都能按照阳明思想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结合现有的制度规范,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将会越来越好。”朱人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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