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贵安新区检查情况的通报

09.01.2017  18:32

关于开展2016年第四季度 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贵安新区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7﹞9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促进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规范市场行为,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方案》(黔建建通〔2016〕71号)、《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28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8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2016年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95号),2016年11月30日—31日,我厅第六督查组在贵安新区开展了2016年第四季度对贵安新区3个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五集中”检查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执法检查共抽查了3个在建房建工程。分别为:一是贵安新区同济贵安医院(一期)(以下简称同济贵安医院项目),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建设单位贵州贵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勘察单位贵州正业勘察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是贵安新区贵安小镇马场安置点建设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马场安置点项目),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建设单位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勘察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贵州百盛监理有限公司;三是贵安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二期)(以下简称保税区项目),建设面积15完平方米,建设单位贵州贵安综合保税区有限公司,勘察单位贵州省建筑工程勘察院,设计单位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都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施工现场计划生育管理情况、消防管理情况、扬尘防治情况、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等)、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筑市场行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多数项目的参建方安全行为比较规范,基本能认真履行法定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况。据统计,在453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为438项、不符合项15项,符合率96%,其中贵安新区同济贵安医院项目、马场安置点项目、保税区项目符合率分别为99%、99%和91%。对存在的问题下发了《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对其中2个项目下发《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一是存在施工图未签字、盖章、送审的情况。二是斜屋面于结构存在局部松动,地下室顶板存在局部漏水。三是混泥土结构钢筋保护层存在局部控制不严格。四是构造柱顶部密实度有所欠缺。

      (二)市场行为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造工程施工许可证》。二是未提供签字盖章的且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书及勘察报告。

(三)安全生产方面:一是配电室、钢筋加工机械未设置漏电保护、接地保护。二是部分位置临边洞口防护栏被拆除。三是施工电梯停层平台连续搭接过高。

(四)勘察和设计方面:一是结构未计算楼梯荷载。二是地基验槽验收书签署不满足要求。三是勘察报告中缺失“特殊性岩土”内容,场地有“填土、红粘土”等特殊性土层单元。

(五)工程监理方面:一是监理人员变更无变更手续。二是未对高达模板支撑安全专项方案编制监理规划。三是旁站监理未记录塌落度实测值。

(六)新型材料使用方面和建筑节能方面:部分项目没有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三、整改处理意见

(一)请贵安新区规建局对存在的问题以及《执法建议书》和《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详见附件内容)的内容,责令相关单位认真整改,严格按规定履行复工手续并上报省住建厅。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条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每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被处罚的单位及人员一律录入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四、下一步工作

(一)请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将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

 

附件: 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