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对经开区企业开展执法监察

31.07.2015  09:45

  

  近段时间以来,遵义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和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苟江、和平(鸭溪)经开区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服务指导工作。据统计,共计检查钢结构、酒瓶、环保砖、商混站、泡沫、货架等生产企业8家,纸业、生物质(木质)颗粒燃料、仓储物流商贸在建企业3家。行动中,共计排查安全隐患66条,现场督促立即整改17条,责令限期整改49条,对2家不严格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2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按照今年4月2日全县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在开展安全执法监察过程中,及时将经开区企业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与经开区安全办和镇(乡)安监办沟通,督促企业认真抓好经开区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推动经开区企业安全生产走上“一月打基础、半年见成效、一年实现规范管理”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近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废止和修改规章决定的宣传,督促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经开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认真做好经开区涉及煤气、粉尘防爆、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环节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预防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零死亡”控制目标,为经开区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实现企业利润稳步增长、从业人员安居乐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目标。(遵义县安监局 李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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