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安全监管局建立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四必访制度

30.03.2016  09:13

  

  近日,思南县安全监管局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四必访”制度。该制度要求,安监干部应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被查处的生产经营单位必访;对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生产经营单位必访;对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必访;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确有困难的生产经营单位必访。

  建立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回访制度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精细化”要求的具体体现,既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提高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又充分体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让企业能够自觉地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安全健康地发展。(旷中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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