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个反贪"推动侦查办案转型升级

16.02.2016  15:44

  本报讯(记者翟兰云/吴贻伙)面对职务犯罪嫌疑人日益翻新的作案手段和司法规范化越来越严的要求,如何才能提高反贪办案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在“科技反贪、智慧反贪、法治反贪、一体反贪”(下称“四个反贪”)理念的引领下,注意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更加注重提升干警侦查谋略,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灵活运用三级侦查一体化机制,促进了反贪工作的转型升级。

  安徽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陶芳德介绍,所谓“科技反贪”,就是以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反贪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经过几年的建设,安徽检察机关的侦查信息平台已初具规模,对接了通讯运营商、公安、银行、国土、工商等部门。目前,案件线索初查工作基本做到“足不出户”,在侦查信息平台即可完成。

  熟练运用侦查谋略、善于在镜头下突破案件,是“智慧反贪”的核心要义。该省检察院反贪部门除通过业务研训、以案代训等方式提升信息化初查、精细化办案、专业化审讯和科技化取证的能力外,还积极探索灵活运用强制措施来突破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方法,取得较好的效果。

  侦查工作规范与否,是检验“法治反贪”理念是否得到践行的重要标尺。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该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梳理出5个方面84个重点问题,通过建立台账、督促整改,逐一销号管理。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不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专门制发4个文件予以规范。

  “查办一个要案,往往需要20多人,省院反贪局人手少,而市县院反贪部门又经常遇到阻力,这就需要通过‘一体反贪’,整合力量,攻坚克难。”陶芳德介绍,上级院利用下级院的人力和基础条件,下级院利用上级院的智力和权威支持,“一体反贪”的灵活运用推动了一批大案要案、窝案串案的成功办理。

  在“四个反贪”理念指导下,2015年安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85件163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01人(含厅级要案14人,省部级要案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8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