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十四次主任会议

18.05.2016  04:54

5月17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十四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詹夏来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副主任梁卫国、宋卫平、王翠凤及秘书长朱读稳出席。

会议听取了朱读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及相关工作的汇报,决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5月24日至27日在省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主任会议建议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决定(草案);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草案);审查和批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审查和批准淮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的决定》;审查和批准《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安徽省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听取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安徽省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省人大有关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的负责同志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依法允许公民旁听,申请旁听的公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提前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旁听证。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原则通过这个方案,要求相关委员会认真组织实施。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