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双轮驱动”规范司法行为

07.01.2015  18:06

  正义网合肥1月5日电(记者 吴贻伙)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2014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突出问题,通过抓牢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这“两手”,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 

  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该省检察机关从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制度入手,加强了与公安、法院和监狱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分别明确了疑难案件定罪标准,构建起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细化了民行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规定,制定出检察环节防止冤假错案七条措施,确立了市级公安机关统一移送命案制度,还推动建成了涉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域的14家单位、覆盖省市县三级机关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了各项诉讼监督工作的平稳发展。 

  据介绍,2014年1月至11月,该省检察机关先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90件,监督撤案1858件,监督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21件;提出刑事抗诉187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93.9%;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19人;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67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342件。在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下,该省宿州市公安民警马汝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安徽医科大学胡恒江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经抗诉后获得改判,89名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人员受到了查处。 

  “规范别人更要规范自己”,该省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倒逼机制,以推动自身规范执法。据了解,通过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改革、上线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该省检察机关目前已初步实现了案件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管理,逐步形成了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的执法办案监管体系。 

  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方面,该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捕后不起诉、撤诉、无罪案件专项评查,对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预查,对执行办案纪律、适用强制措施以及使用办案工作区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进一步规范了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此外,该省检察机关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维护了检察队伍的纯洁性。 

  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表示,新的一年里,该省检察机关将按照法治建设新常态的要求,坚持法治反腐,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强化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规范运行,努力提升自侦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同时通过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评估,加大检务督察、案件评查、巡视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类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推动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