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提前安排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07.09.2015  11:25

日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提前打“预防针”,就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要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廉洁自律重要性的认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纪律,严守规定,坚持以身示范、从我做起,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期间,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茶叶、花卉、水果、网络礼券等节礼;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等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通知指出,要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抓早抓小,加强内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纪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部署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规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发放钱物、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动辄则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将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从严处理。

为方便群众监督,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851--858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