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异地交叉检查组到清镇市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26.09.2014  14:17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室厅关于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内容纳入异地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局厅函〔2014〕235号)安排,甘肃省安全监管局检查工作组一行代表国家安监总局于9月25日到清镇市,对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
  检查组一行在听取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后,分为现场组和资料组对该企业进行检查,现场检查组实地对煤粉车间、余热发电车间、氨水厂房进行检查,重点对企业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和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查看和询问。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情况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由清镇市安监局下达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将此次检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上级安监部门。
  省安监局副局长叶文帮、贵阳市安监局副局长张艺、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显胤、清镇市安监局局长罗朝志等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