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 “养老贷”让困难老人老有所养

19.11.2015  22:51

  本报讯 (记者 杨唯)“想不到我一把年纪还能贷款,以后每个月能拿到一笔养老金,这对我来说,是个保障。”作为安顺市首批领取“养老贷”的老人,余承金微笑着告诉记者。

  为帮扶困难老人缴纳养老保险,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贵州银行安顺分行合作推出“养老贷”新政:从11月1日起,凡具有安顺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符合参保补缴条件且存在缴费困难的人员,都可到户口所在地县(区)社保局,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的形式缴费申领养老金;年龄在75岁以下申请者,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可申请养老贷款,最高可贷4万元,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执行基准利率。

  办理程序为: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已实际缴费的个人养老手册等相关证明,先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县(区)人社局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手续,然后持审核通过的《黔人社厅发〔2015〕7号补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和《2015年7号文养老保险补缴征集单》,及借款人户口本、借款人及其婚姻等相关证明材料,就可向贵州银行安顺分行或各县区支行申请养老保险贷款。

  与此同时,在2007年12月31日前,各地方政府、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各种编制外人员,包括:公办学校代课人员、农技员、护林员、粮管员、计生员、乡村医生、兽医,或是由当地政府组织参加国家大型项目人员,以及在2012年7月1日《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2〕547号)实施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原退伍军人和在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也在符合申请范围之内,各县(区)人社局及经办机构将按照层层把关、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的原则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