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出台《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实施方案》

29.10.2014  13:21

    近日,安顺市出台《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扶持,《方案》的出台为安顺市加快了创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步伐,也推进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

    据悉,为与全国全省同步进入小康,安顺市围绕“1236”目标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即到2020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抓好贫困人口准确识别、建档立卡、“六个到村到户”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方案》规定,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众,将通过低保和社会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于生活在深山区、石山区的群众,通过扶贫生态移民实现异地脱贫;对于可实行产业扶贫的地方,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通过产业扶贫帮助脱贫;对于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户扶贫对象进行优先扶持,并开展民主评退、返贫核查等工作,实现扶贫对象年度进退动态管理。

    《方案》还规定扶贫项目贷款可贴息,推行“政银企农”合作模式,在6个县(区)全面推广完善“四台一会”融资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分级次探索推进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农产品收益权、农村“四权”新型抵押物等小额贷款,扶贫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组织担保信用贷款,家庭生产生活消费贷款,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到村贷款等融资方式。加快推进农村青年和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深入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加快发展农村信用社,加大农村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力度,大力开展信用县、信用乡镇和村寨、信用户建设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规划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村级资金互助组织。对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给予贷款贴息和担保支持。对扶贫工作开展有力、脱贫步伐快、带动效应明显、群众增收致富较快、资金管理规范的贫困村的扶贫项目,其项目贷款可按年利率5%的标准给予贴息,允许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发起设立阳光共济扶贫产业发展基金。(黄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