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召开民族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31.12.2014  18:38
  12月30日,安顺市召开民族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书记周建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曾永涛主持会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毕节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9月和11月,中央和省先后召开民族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的精神,努力做好安顺市民族工作。

  会议强调,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要强化措施,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力推进民族地区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进程;要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开放水平,使民族地区逐步走上开放带动、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要加快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切实满足各民族精神文化需求;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夯实民族工作的基层基础;要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聚居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的实绩,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密切配合、各方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夯实基础,健全机构,大力加强民族工作机制特别是县级机构建设,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切实抓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发展抓好民族工作,切实把全市民族工作推向新阶段。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要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为契机,大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要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和经验的宣传,推动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进步。

  会议表彰了镇宁自治县公安局等50个“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陈志芬等100名“安顺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