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召开2017年度环保工作暨环保督察工作部署会议

22.03.2017  23:08
 

  3月21日,安龙县2017年度环保工作暨环保督察工作部署会在县国土局会议室召开。安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冉隆斌、安龙县副县长郑逢春、安龙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岑波同志出席会议。20余个县直部门、6个乡镇、3个街道办和50余家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督办通〔2017〕2号)文件。传达了省、州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2016年安龙县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不到之处,同事就2017年的环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冉隆斌县长和郑逢春副县长对迎接中央、省委环境保护督查工作进行了重要讲话。

  会议要求,此次中央、省委环境保护督察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把脉会诊和有力推动,也是全县各部门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督察方式,结合该县的迎检方案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结合辖区和部门实际,认真对照责任分解表内容进行自查,查缺补漏,进行分析整改,加强研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方法对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生态环保工作,事关生态文明建设全局,我们一定要坚决守护好生态环境底线,既要发展经济,也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一是要提高认识,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环保部门一家的事,国土、林业、住建等相关部门要把握底线,根据职能职责,统筹协调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二是加强执法,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亮法律“利剑”,出治理“重拳”,依法依规严管,强化督察问责。环保、公安、检察院要加强联动执法,严厉打击环境保护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快“河长制”建设力度,各乡镇(街道办)书记或镇长(主任)要担起相应管理职责,强化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管理。四是加大秸秆焚烧的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办)加大严禁秸秆焚烧的宣传工作,严格制止秸秆焚烧等现象。全县各县直机关和乡镇(街道办)要真正把环境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推动该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会上,副县长郑逢春同志对2016年度完成生态村创建的乡镇(街道办)进行了授牌仪式,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加大对生态村的创建,并和各乡镇(街道办)、县直部门签订了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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