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县检察院发挥公诉职能为“绿色生态”保驾护航

19.05.2015  17:53

               

近年来,贵州省安龙县检察院立足“绿色安龙”,充分发挥公诉职能, 对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积极为当地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据了解,为了留住安龙绿水青山,实现生态绿色崛起,该院公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主动加强与公安、矿产、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前介入案件侦查阶段,引导侦查部门完善案件证据,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建立快速办案机制, 快捕快诉、依法办理。将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在对破坏生态坏境各类刑事案件中发表量刑意见,公诉部门采取不建议适用缓刑,以此达到警示效果。

此外,该院公诉部门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方针,着力加强预防工作,防范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发生。一方面与本院驻村干部加强沟通,制作宣传画册、法律手册,典型案例等宣传手册由驻村干部向农民朋友们发送科普读本、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巨大危害,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战略意识。另一方面,公诉部门充分利用法院公开审理或公开宣判破坏生态环境各类刑事案件现场,加强对在场群众干部宣传破坏坏境的后果,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已经成为我们安龙崛起发展的一个共识,作为检察机关,我们一定要为保护这块土地上的山山水水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该院公诉科科长蔡娟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