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促林地恢复树木六万株

27.10.2015  16:18

               

 

近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在建设辖区大道工程中存在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向其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对破坏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截至21日,相关主体共计补植树木6万余株,并与该院建立黔西南州首个“补植复绿”基地。 据了解,自今年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以来,安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补植复绿”工作,在加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更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在行动中,该院干警发现义龙试验在建设义龙大道、东峰林大道过程中违法占用林地情形,该院高度重视、积极取证,并向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检察院汇报情况,检察长同时约谈了一批相关负责人。同时对义龙试验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12份,督促其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责令对建设工程主体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尽快进行修复,并对其他不具备原地修复治理条件的受损林地,采取异地补植复绿的形式对林木植被加以恢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义龙试验区政府高度重视,责令辖区内农业水务和移民局(农业开发办公室)在龙广镇联新村规划了405亩的“补植复绿”基地,并种植了67635株优质苗木。 据悉,在“补植复绿”活动首日,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群芳、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军亲自到现场查看并动手培土种植苗木。并要求义龙试验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与村民签定责任状、村里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对所种树苗的管护工作,确保405亩补植复绿基地取得生态修复的实际效果。 “以后凡是涉及破坏林业资源的刑事犯罪,司法机关将责令责任人到基地补植复种,最大限度的恢复被毁坏的生态植被,切实保障黔西南州的青山绿水”。安龙县检察院检察长吴军如是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