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资金兑现工作

01.08.2016  22:13

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是关系退耕还林实施速度、质量和成效的关键。根据调度统计,截止到7月29日,石阡县已完成2014年、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相应年度种苗补助和现金补助兑现工作,实际兑现资金1080万元,其中种苗补助405万元,现金补助675万元;补助面积13500亩。

为了搞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种苗及现金补助兑现工作,确保全县退耕还林健康有序发展,石阡县林业局、石阡县财政局、石阡县农村信用联社联合印发了《石阡县2014、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种苗及现金补助兑现方案》,制定了工作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拟定了时间和兑现程序,强调了纪律要求。方案明确开展退耕还林资金兑现工作,必须本着农村社会稳定,确保退耕还林健康发展的原则,必须加强检查验收,实行兑现与管护挂钩,做到合格一亩兑现一亩;同时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退耕农户补助资金现象发生。

在兑现过程中,林业部门协助政府开展检查验收,提供兑现依据;县财政部门负责将补助资金划入乡镇财政分局账户,并对资金兑现进行监督;县联社负责完成将补助资金存入退耕农户“一折通”账户。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开展兑现工作。

据了解,石阡县本次兑现涉及乡镇18个,兑现结束后,县退耕还林办公室将于8月组织工作组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