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完成自查清理违规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工作

13.10.2015  10:42

 

日前,省民宗委对机关及市县民宗部门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013版)的人员进行核查,自查清理工作全面完成,全省民宗系统无违规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013版)的情况。

自查清理违规持有行政执法证工作,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市、州民宗委积极行动,对本单位及所辖县(市、区)民宗部门持有《贵州省行政执法证》(2013版)的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对退职、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由民宗部门将其执法证收回,报发证机关注销。针对我省部分县(市、区)民宗部门因机构改革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状况,由民宗部门将执法证收回,报发证机关换领新证。

省民宗委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