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连续八年获人口计生综合治理一等奖

14.04.2015  02:05

  省民宗委结合部门职能特点,每年根据目标要求认真研究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和“三结合”帮扶工作措施,扎实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和“三结合”帮扶工作,连续八年获得省委、省政府人口计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考评一等奖。

   抓学习和宣传。 将计生政策列入委党组、机关各支部、委属各单位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宣传计生政策,一把手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临时工人人知晓,确保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临时工无政策外生育。

   抓调研和督查。 “帮、联、驻”人员利用在农村帮扶期间,对人口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情况,对少数民族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和计生贫困户生产生活状况、子女入学就业情况进行调研,对急需帮扶的计生困难户进行摸底,对已帮扶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和计生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做到“一看、二问、三查”:即看计生户家庭生产生活状况;问计生帮扶户家庭是否了解计划生育政策、问该享受的政策是否兑现;查计生户是否与当地政府签订帮扶协议书、查当地民族工作相关部门是否帮扶到位、查帮扶户是否脱贫致富。

   抓治理和帮扶。 成立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统筹协调,一个处室具体承担、一名干部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省民宗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并规定,省民宗委机关、委属单位干部职工每年将房屋出租情况及时向所辖社区报告,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计生政策教育,确保无政策外生育。每年安排计生“三结合”帮扶资金60万元,帮扶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和计生贫困户500户,支持计生户发展农业生产、脱贫致富、解决家庭特殊困难等。

   抓信息和总结。 及时收集整理报送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和“三结合”帮扶工作落实情况信息,认真总结开展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的经验做法。

   抓奖励和惩罚。 对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将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按目标绩效要求进行奖励。对未完成当年度目标任务、出现政策外生育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目标绩效奖励,同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及其领导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