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男子疯狂盗窃摩托车电瓶车 8个月内作案19次

29.12.2015  18:54

四川新闻网宜宾12月29日讯(周师瑶 记者 李春雨) 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反而重操旧业。宜宾男子邹强(化名)自2015年2月起,陆续在长宁、江安等地盗窃他人摩托车、电瓶车19次,从中获利3万余元。目前,涉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电动车行老板出售赃车 民警顺藤摸瓜牵出盗车贼

2015年9月的一天,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翠屏区公安局李端镇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前期在你们辖区被盗的一辆摩托车现在在李端一家电动车行,车子我们已经暂扣了,请你们来接收!

警方对店主周某进行讯问,据周某供述,由于电动车行生意不好,自2015年3月开始店内开始销售二手电动、摩托车。办案民警立即理清周某店内的二手机动车,并连夜将涉案的十二辆车运回长宁县公安局。

通过审讯,周某向警方供述:一名外号叫“邹五”的男子,多次贩卖来历不明机动车,自己就是从他手里购买的。为确定“邹五”的身份,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一天后,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名有盗窃前科的嫌疑人邹强进入警方视线。经周某辨认,邹强正是多次卖车给自己的“邹五”。

在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办案民警分析后认为,邹强刑满释放出狱后,无固定职业,又多次重复作案,或许还会有其他销赃渠道。为此,办案民警对邹强开展了深入调查。

男子8个月内疯狂作案19次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邹强还多次将所盗二轮机动车卖到牟坪镇徐某、王某处,供二人二次销售。9月28日,专案组民警对邹强、徐某、王某实施统一抓捕。三人到案后,均对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邹强自2015年2月开始,采用搭线启动的方式19次在长宁县长宁镇、江安县江安镇等地,盗窃他人摩托车、电瓶车,后交于徐某、王某、周某销售,从中获利3万余元。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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