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4年实行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名列前茅

29.09.2015  18:55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2号)的要求,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对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除外)2014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近日,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我省名列第7位,与2013年相比名次有大幅度提升。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要求,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把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2014年,我省用水总量5513亿立方米,95.31亿立方米,比计划用水量110亿立方米少14.69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为54.3%,相比2014年28%的目标降幅多降26.3个百分点;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446,完成预期年度目标任务;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8%,比2014年计划的77%提高了11个百分点。2014年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切实将水资源管理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二是加强督查,大力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三是加大投入,保障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经费1.274亿元,占省级水资源费的70.3%;四是夯实基础,加快提升水资源管理科学化水平;五是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水资源管理的动力活力。

      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重要治水思想和国务院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水利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继续深化水利改革,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要求,确保我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