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案打瞌睡,怎能守护司法正义

02.08.2015  18:46

               

7月28日,在江苏大丰市人民法院一庭审现场,审判台上的一名审判员在审判案子的过程中竟然陆续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盹儿,中途还打了几个哈欠,让人觉得非常不严肃。(7月31日中国广播网)

审判员在审判案子时,居然打瞌睡,着实极大地颠覆了法院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法院应该是严肃而庄重的场合,审判员在审判案子时,是在代表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审判,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来进行公平公正的审判,让公众在每一起个案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审判员自己却以这副形象出现于审判台上,慵懒甚至玩世不恭的姿态,着实令人恼怒。

虽然大丰市人民法院及时做出回应:称这名法官他的身体不舒服,在医院挂完水之后来开庭,可能带病上阵,因为法院的人手比较紧张。可就算身体有病,那也应该去治疗,他以这种“带病之躯”来审案,就容易力有未逮,甚至出现“葫芦僧判糊涂案”的现象。难不成这名审判员会传说中的“睡梦罗汉拳”,在睡梦中就可以把审判的事搞掂,不出疏漏?而且如果是刚挂完水,那也应该出示相关的就医记录,以回应公众质疑。

重要的是,不管他是否带病上阵,都应该能认真负责,在庄严的法庭上打瞌睡,没有理由可讲,要么不上庭,要么以饱满的敬业精神上庭。审判员都不敬畏法律,如何让公众敬畏法律?

就如这种在法庭上安然睡着的审判员,他听清楚了原被告的陈述没有?在自身状态糊涂不清的情况下,他能做出公正客观的判决吗?当这种玩忽职守的行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出现于网络之后,法院方面甚至还在为他推脱责任,说他在带病上阵。那不还要表彰他忘我工作、带病工作的敬业与自我牺牲精神?

为了保护法庭的庄严,对于藐视法庭的行为都有相应的惩戒,但对司法的尊重往往单方面要求法官之外的其他人等。对法院和法官的尊重当然是对司法的尊重,但如果司法人员自己不尊重法律,自己有藐视法庭的行为,可算是自毁长城,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更为可怕,会让法庭审判变得混乱而失序,审判会失去重心,法律尊严在这种行为之下会变得荡然无存。

司法的公平正义,体现在司法人员对每一起个案的认真负责与公正审判中。“100-1=0”,一起个案的错判,都足以推倒另外99起公正判决的案件所赢回的司法公信力。当法官在法庭上都可以安然睡去,谁来守护司法权威,守卫司法底线?谁来为民众的权益“守夜”?所以,司法人员自己如果藐视法庭,“玩弄”法律,更应该被司法的“法槌”紧急叫停,更要严肃追责。这些本是司法底线的维护者对法律却没有丝毫的敬畏与尊重,法律守护人这样重要而神圣的职业,他们还配拥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