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院依法审结中央督导组督办涉黑涉恶案件33件255人

26.04.2019  10:43

  记者近日从省法院获悉,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后,我省法院根据督导组的督导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攻坚克难、依法办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排查线索252条,提出司法建议68条,依法审结涉黑恶案件44件380人,判处财产刑2685.88万元。其中,依法审结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33件255人。

  据悉,这批审结的涉黑案件8件96人,包括盘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胡浪火等6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杨斌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容留卖淫、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王伟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妨害公务案等。

  依法审结的涉恶案件25件159人,包括贵阳清镇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陈少祥等5人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普安县法院公开宣判的张应松等5人组织强迫卖淫、引诱他人吸毒、协助组织卖淫案等。

  此外,贵阳市黄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44件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正在排期审理中。下一步,省法院将针对督导组督导案件,逐案施策,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办结;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决把案件办成铁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大案件办理指导协商力度,做好提前介入、提前协商、提前会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时间、质量、效果统一。(记者 王恬)

[责任编辑: 邓娴 栾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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