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审计厅2014年工作情况

24.12.2014  19:38

(截至11月份)

 

  2014年,贵州省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提出的审计工作总思路、总目标、总要求,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实效性。紧紧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坚定不移地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审计监督,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决定意见,贵州审计厅将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推进审计工作发展的重大机遇,全力抓好抓实,组织完成赤水市、荔波县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审计探索成效走在全国前列。贵州省委副书记李军,时任审计署党组副书记、副审计长董大胜对该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高度评价。

第一,突出三项创新,积极开展试点探索。一是创新审计理念。深刻分析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与传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容、方法差异,跳出传统的审计理念,紧紧围绕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坚守“两条底线”,揭示和反映当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二是创新审计内容。明确总体审计目标:通过对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权属、规模、制度建设、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情况审计,检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国家资源战略的实施情况,评估贯彻落实国家环境资源政策的情况,评价自然资源管理的有效性,分析重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合规性和有效性,客观、准确界定相关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为有关部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开展大量调查研究,针对赤水市和荔波县不同的资源类型、生态分布等情况,分别突出不同的审计内容。审计中充分利用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开展计算机审计和分析工作,查找问题线索,揭示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是否同步。三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成立了以厅长张如飞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统筹协调全省审计骨干力量,打破单位、处室界限,最大限度地进行优化整合审计资源,抽调或聘请了工程投资审计、计算机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等专业人员加强审计力量。审计中与审计署科研所和贵州财经大学课题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审计中面临的新问题。

第二,取得三项成效,丰富审计监督职能。一是通过审计,揭露出了在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出让转让和自然资源专项资金收支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向有关部门移送14项破坏资源和对环境造成危害的违法事项。其中:移送某县52宗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有9起刑事案件已移送公安局进行立案审查;38起行政案件已全部立案,结案24起。二是通过探索,努力使审计结果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的内容和依据,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以一种倒逼机制,促进地方党政干部破除唯GDP论英雄的错误观念,树立“绿色政绩观”,健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机制,强化生态资源保护。三是初步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审计中,我们针对不同自然资源资产的特性,按照林业资源、土地资源、水及水能资源、矿产资源等指标的分类,从数量、质量、制度建设和执行、资金使用、开发和利用等方面入手,初步构建了自然资源资产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赤水河流域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对审计的目标,重点内容,评价指标、依据及标准,工作方法等进行了规范,对于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加强宣传推广,扩大贵州影响。《中国审计报》对贵州进行专访,撰写了两篇专访文章《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访贵州省委副书记、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军》和《贵州:试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在2014年6月4日《中国审计报》头版刊发,扩大了贵州的影响。贵州审计厅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案例被审计署列为教学培训课件,不少兄弟省市纷纷到我省交流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我厅的先行探索成效为各地提供了有益借鉴。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一是深化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促进财政管理规范。通过对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级投资项目管理情况和省级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揭示了省级财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省级部门部分年初预算不够细化,政府采购预算批复时间滞后,预算约束性不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待完善,财政专户管理仍需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府性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省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地税机关对手续费预算的编制、管理和支付需进一步加强等。二是扩大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覆盖面,审计成效显著。对省委办公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3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了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预算执行不到位等主要问题。着力加强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3个省级部门2013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同期整体呈下降趋势,下降幅度49.12%,但也存在少数部门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无预算列支出国费用,或核算科目不规范等问题。根据省政府及陈敏尔省长的要求,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积极推行政府绩效审计,综合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绩效情况。

组织完成全省扶贫资金和扶贫生态移民资金审计,促进民生保障。根据省委、省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200余人,组成20个审计组采取“上审下”方式,按照统一审计方案,统一指标口径,统一汇总、统一报告、统一处理的“五统一”的原则,对20个县扶贫资金和生态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围绕“资金、项目”走向,以扶贫和生态移民工作绩效为主线,突出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资金和项目绩效四个重点开展审计。一是审计覆盖面宽。扶贫资金审计中共抽查了173个乡(镇)、653个村、3716户农户,实地查看了1044个项目实施情况。扶贫生态移民资金审计中共抽审了123个政府部门,延伸审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涉及的企事业单位85个,共抽查88个安置点154个乡村2185户移民户。扶贫资金审计总金额34.22亿元,生态移民资金审计总金额17.72亿元,分别占审计期间20个县相应资金总量的80.8%,和95.19%。二是揭露了扶贫与生态移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金件。三是对扶贫政策执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揭示和分析,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绩效考核、健全资金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促进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开展。四是强化审计整改的督促跟踪,促进审计处理处罚决定落到实处。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省审计厅与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20个县扶贫资金审计情况整改工作专题会,指导督促各县加强整改,各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整改,并针对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和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改正违规行为、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积极进行整改。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管理的通知》,促进了项目资金规范管理。

加强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工程管理水平。围绕贵州加大投资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提速转型的中心工作,贵州审计厅着力加强投资审计,促进节约建设资金,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一是做好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决算审计,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全省投资审计核减工程投资61.97亿元。二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BT模式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促进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省审计厅组织全省11个市县审计机关对部分BT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调查,揭示了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决策机制不健全,项目监管缺失、业主单位履职不到位,资金筹集、支付违反规定或约定,监理、勘察单位履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等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审计综合报告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

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委托并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4年我厅计划组织实施10名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其中省直部门领导干部6名,省属国有企业领导4名。与去年我厅完成8项厅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比,今年审计任务数增加2项,特别是加大了对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审计力度。目前,6名省直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全部完成,省属国有企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2项,还有2项正在紧张进行,将于年底前完成。

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16号)文件要求、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上省领导对该项跟踪审计工作的指示,我厅全力组织跟踪审计工作。第一期审计于8月底至9月底进行,审计组织督促全省2557个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企业进行了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走访抽查了其中746个单位,对204个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出了19个方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第二期审计工作于11月底开展,我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340余人进行了视频培训,抽调60余名骨干审计人员,从12月5日起,对30多个重点省直部门开展审计调查。

下一步,贵州审计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发〔2014〕48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决定,围绕贵州同步小康建设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在促进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维护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在推动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在推进法治上取得新进步。

第一,以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发〔2014〕48号文件精神统揽审计工作全局,结合贵州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和完善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对象数据库,有计划、有重点地扩大审计覆盖面,提升审计监督绩效。

第二,积极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稳妥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二是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改革工作。

第三,突出重点,服务贵州同步小康建设大局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是加大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二是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资源资产的审计力度,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三是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廉政建设。四是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法治贵州建设。五是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六是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七是加大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八是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促进深化改革。

第四,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风过硬的审计队伍。一是大力加强全省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从严治理审计队伍。二是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审计职业教育与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审计人员的学习能力与工作能力。

第五,进一步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监督绩效。一是探索地方审计体制改革后的审计管理方法,有效整合全省审计资源,依法提高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监督成效。二是加强审计方式创新,增强审计计划的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探索预算执行项目分阶段组织实施审计和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等审计方式。三是加强审计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完善“金审工程”二期功能的应用,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创新电子审计技术,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指导监督,整合审计组织体系资源,根据审计项目实施需要,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