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审计局四个“关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

16.11.2015  13:00
    截至10月,织金县2015年度纪委、组织部委托审计局实施的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全部完成。在审计过程中,织金县审计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开展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推进党政部门廉政建设,有力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是关注政策法规更新,保证审计执法的适当性。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前,县审计局组织经济责任审计人员集中学习了新出台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使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及时把握新要求,选用适合情况的处理处罚依据,保证审计执法的适当性。
    二是关注被审计单位执行纪律的情况,促进被审计单位的廉政建设。局党组要求各审计组将部门(乡镇)党政领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情况纳入审计重点,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吃空饷”现象等问题列入审计重要内容,认真搞好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预估潜在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针对查出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审计决定。
    三是关注民生资金、专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保证专款专用。针对其中被挪用的资金,责令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归还原资金使用渠道,督促加强资金监管,提升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关注财政存量资金的使用,采取相应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项目资金结余和闲置问题,按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审计决定,加强了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的管理,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使闲置资金重新回归可使用状态,真正发挥作用。同时,针对干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冯黔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