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杜鹃审计局“四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9.11.2014  10:29

  一、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指定办公室负责全局公车的日常管理工作,统筹车辆使用。对车辆的调度、修理,驾驶员安全出行、规范用车及待遇作出了明文规定,在车辆管理上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车。把公车管理作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履职的重点,从公车管理、使用、停放等细节入手,逐车逐人落实到位,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公车使用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公示,对每一辆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护、定点保险,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形成用制度管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严格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实行先审批后使用,所有公务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出车,对使用公车的时间、事由、地点、里程进行登记实行月报制度,次月5日前将上月公车使用情况表报纪工委。单位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三、严格执行车辆停放。公务用车在非公务时间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位置,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外一律封存停驶,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单位指定停车位置以外的任何区域,钥匙统一交办公室保管。

四、  严肃用车纪律。严禁公车私用和党员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脱牌使用公车、更换成私车牌照使用公车和公车乱停乱放。对发现公车私用(脱牌使用公车、更换成私车牌照使用公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等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违规必纠、违纪必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