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审计局:强化对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

25.08.2018  12:43

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在第一季度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对剑河县2017年度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共15个。省审计厅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安排,在第一季度国定贫困县扶贫资金审计中,对台江2017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了审计,审计共发现问题47个。

为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实现整改长效机制。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黔东南州审计局要主动站位,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并按时收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及省审计厅。按照这一要求,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审计整改,并明确专人负责。州审计局副局长、调研员欧勤远同志于8月2日带队到台江和剑河县督促指导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的行动方案。督导组每到一个县都听取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与县政府领导及财政、扶贫、审计等部门的同志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分类,研究指导。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主要看整改是否已到位,达到整改目标、相关印证材料是否吻合;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要结合审计报告的要求,查找原因,针对问题提出或研究寻找合理的整改路径,采取措施,对症下药;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列出时间表,倒排计划,明确专人抓落实。对正在整改和未完成整改的审计事项提出了专门的要求: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扶贫、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对整改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采取约谈的方式,对审计整改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并明确整改时限。同时对下步工作做了安排:一是县政府要求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定期进行调度,实行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强化整改问题的落实;三是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整改销号制度,并按时上报整改情况;四是定期督查,对审计整改不力或慢作为、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责任追究。

(欧勤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