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一管理六宣传”做实2015年2月“控辍保学”宣传工作

17.01.2015  01:59

               

 

为进一步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质量和水平,办好职业教育,提升办学水平,确保职校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和全县“控辍保学”工作顺利实施,德江县进行了早安排、早部署,“一管理六宣传”做实2015年2月“控辍保学”宣传工作。 “一管理”即过程管理。该县要求各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学校要针对实际情况制订2月“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职校“控流”方案),学校实行班子成员包片、中层干部包村、班主任包班、教师包生(户)的工作联动机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并提出具体得力的措施。活动结束,认真做好总结。控辍保学方案和总结、宣传过程图片、宣传标语图片在3月10日前交到县教育局办公室。 “六宣传”即标语宣传、电视宣传、报刊宣传、广播宣传、网络宣传、社会宣传。该县要求各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学校要在学校周边、交通要道悬挂永久性标语(牌),彰显校园环境育人的主阵地作用。各乡(镇、街道)必须悬挂永久性标语(牌)10幅(个)以上,县直中学3幅以上;积极向电视台提供新闻素材,广泛宣传,采用跟踪报道、人物专访等形式,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向报刊(手机报)提供新闻素材,要围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对 “控辍保学”工作的创新举措、先进经验、典型人物进行动态性报道。各乡(镇、街道)、县直中学必须完成县级以上报刊宣传1次;利用广播在重要时段进行专题报道,加大“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频次和宣传力度,做到“控辍保学”家喻户晓;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图文并茂的文章;利用“赶集日”、进车站、教师“访万家”等积极向家长和返乡农民工积极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群发手机短信等措施,做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其中,青龙、玉水及县直中学、楠杆、长堡、桶井、长丰等乡镇必须利用赶集机会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并做好活动的视频宣传。 近年来,德江县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了家长、学生及广大群众对实施教育“9+3”计划、“控辍保学”工作的知晓率,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大力实施教育“9+3”计划、“控辍保学”工作,营造了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