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宣教中心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23.08.2016  13:31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永涛听取情况汇报 

省局对宣教中心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本网讯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8月19日,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廖永涛带队对宣教中心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座谈了解等方式,检查组一行认真地对宣教中心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重点就宣教中心班子和班子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宣贯《廉洁自律》和《纪律处分条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及贯彻落实局党组一系列相关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宣教中心相关工作。检查组认为,宣教中心2016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较好,及时贯彻落实了省局党组的一系列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在制度建设上有一定创新,尤其能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大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好地运用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对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起到了重要的预防作用,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针对检查中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检查组也逐一进行了通报,尤其指出宣教中心在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相结合上还有待提升,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果。

  廖永涛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一是要正确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峻形势和高压态势,尤其是宣教中心班子成员,务必要保持清醒认识,从细节入手、从点滴做起。二是要突出重点,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用问题导向来倒逼责任追究机制的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三是要立足“常”、“长”二字,在立足构建长效机制上下更大的功夫,尤其是要构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

  局纪检监察室何兵等同志参与检查,宣教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杨连奎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本网记者 张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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