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讲活动

05.12.2018  20:21







      12月4日,是2014年正式确定国家宪法日以来的第5个宪法日。省林业局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讲活动。活动邀请省君跃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薛军作题为“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专题宣讲,省林业局机关干部及局直属单位两百余人参加活动。省林业局局长黎平、巡视员杨洪俊、副局长傅强、副巡视员尹晓阳参加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依宪治国的重要思想、宪法的历史沿革、宪法案例解析等方面展开。以学习宪法知识为重点,宣讲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宣讲活动上,薛军以丰富生动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宪法知识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使法律条文变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法律故事。
      宣讲活动结束后,副局长傅强作总结,他强调:一是全省林业部门的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林业干部内心的信仰;二是各级林业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林的思想,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林业建设;三是将法制建设融入生态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要强化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充分应用法律法规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推动林业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