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开展少年及家事案件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8.03.2016  12:37

中国江苏网3月28日讯(通讯员 周立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阜宁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3月1日在少年及家事案件庭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该庭建立以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试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

少年庭及家事案件审判庭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是真正把审判权交给审判组织,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以审判团队管理为形式,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理顺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建立权责明晰、责权统一、监督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