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12家环境违法企业被集体约谈

08.07.2014  13:56

根据黔西南州“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及日常环境监察中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7月4日,黔西南州“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对环境问题突出的兴仁县等12家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

本次约谈的12家环境问题突出企业分别是兴仁县污水处理厂、贞丰县污水处理厂、普安县新宜矿业恒泰煤矿、普安县久丰煤业有限公司、贵州普安福安煤业有限公司、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兴仁县荣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潘家庄镇王家寨煤矿、兴仁县黔山煤矿、贵州省同益煤焦有限公司、新宜矿业普安县楼下镇安利来煤矿、兴义市黔玉纸业有限公司。

(图为约谈会现场)

1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主要涉及污水处理不当,污染物超标排放,暗管偷排、污染源自动监控、脱硫实施等环保设施不健全等方面。

州环保局对1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通报,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实施了行政处罚。

州环保局局长陈先华带领违法企业负责人集体学习了新《环境保护法》,州检察院、州法院、州公安局负责同志对新《环境保护法》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司法解读。

(周登涛对12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集体约谈)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召集人周登涛最后指出,州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今后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问题的监察力度,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企业要敢于“亮剑”、善于“舞剑”,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环保“利剑”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企业要认真学习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同时更要敢于担当,正视发展中存在的环境问题,针对问题及时做出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黔西南州环保局    冉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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