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寄养宠物不取店主帮养 工商建议签协议约束

28.02.2015  11:20

  “交500块定金把宠物寄养在我这里就不来取了,饲养费都不知道倒贴了多少。”昨天,在贵阳九华路做宠物寄养生意的黄女士拨打消费维权站专线86624315反映,因联系不上宠物主人,又不好将寄养的宠物遗弃,她已帮对方养了两年。

  ◎ 宠物店:收了500元的寄养定金,帮别人养了两年狗狗

  黄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1月一名姓王的女士到她的店铺寄养了一只白色贵宾犬“妞妞”,约定好1个月后来取,并交给她500元定金。可等了1个半月,王女士都没来她的店里。其后黄女士多次致电对方询问是否还要宠物,均得到肯定的答复,但就是不见王女士身影。

  就这样,黄女士养了“妞妞”一年多。直到去年上半年,再也联系不上王女士,而“妞妞”一直被黄女士养着。“‘妞妞’每天要吃三顿,当初的500元定金早花光了。”黄女士说,按照“妞妞”一个月三袋狗粮的食量,每袋狗粮20元,两年下来得花1440元。

  谈起为什么不把“妞妞”卖掉或者干脆送人,黄女士说:“毕竟是一条活物,我养了它这么久还是有感情的。”同时,黄女士也担心,当初王女士一直告诉她要回来取“妞妞”,如果自己把“妞妞”擅自处理掉可能会惹来麻烦。

  ◎ 寄养后不被取走的宠物,较多大中型犬

  “以寄养的名义把宠物留在我这里就不管的很多,只能等主人回心转意或者主动放弃。”同样做宠物生意的吴女士说,上月初她曾接收一只金毛,在贵阳读大学的主人本承诺只寄养1个星期,但过完春节其都没出现。后来她打了多次电话,对方才来取回。

  吴女士认为,被遗弃的宠物大多是拉布拉多、金毛、德牧等比较难养的大中型犬。养这些宠物的很多是为了赶时髦的年轻人,一旦失去耐心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离开贵阳,就可能以上述方法遗弃宠物。店里只能等确认主人放弃宠物后,再送给他人。

  “如果王女士再不来取它,那么我会把‘妞妞’当成自己的宠物养下去。”黄女士说,但是像“妞妞”这样被主人留在寄养店以后就不管的宠物还有很多。如果所有主人都这样做,不但他们的生意无法做下去,街道上还会多出很多流浪宠物。

  对于黄女士反映的情况,云岩区工商局消保科相关负责人说:“宠物店在收寄养的宠物时应和宠物主人签订寄养协议,对宠物寄养期限、超期如何处理、寄养期间生病等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纠纷。”该负责人说,如果事前没有签订协议,发生纠纷后就只能双方自行调解,或向工商部门投诉解决。记者 王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