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贵州对大工业企业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

18.03.2017  15:36

3月17日,记者从贵州省发改委获悉,为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近日《贵州省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由省发改委印发实施。按照该细则,贵州省以电为原动力,且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生产用电,将执行“两部制电价”。

两部制电价”主要是对大工业企业等实行的电价制度,它将电价分成基本电价与电度电价“两部”。基本电价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即一 月中每15分钟或30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值)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 电价,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根据细则,贵州省执行“两部制电价”的企业,其基本电费可按变压器容量,也可按最大需量计费。计费方式由用电企业自行选择,可按季度变更,用电企业须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电网企业(含新增配售电企业,下同)申请变更下一季度的基本电费计费方式。

据了解,“两部制电价”既考虑了用电量因素,又考虑了负荷率因素。其主要优点是可以利用基本电价和电度电价两部分分别计算电价的办法,刺激用电部门提高 用电设备或最大负荷的利用率,运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工业企业用电的合理化。“两部制电价”对于促进用电企业节约公共电网变压器固定成本及运行成本,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率将发挥积极作用。(李远莉 刘旭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