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分局对贵州万峰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约谈

10.12.2016  20:03

  

省局安全监察处、毕节监察分局对贵州万峰集团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毕节监察分局肖维俊书记讲话

  为落实好省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工作,12月7日下午,贵州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毕节监察分局结合对贵州万峰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所属煤矿开展安全监察发现的问题,对贵州万峰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约谈。毕节分局副书记、副局长肖维俊和办公室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安全监察处主任科员曹佐勇主持。

  会上,安全监察处和毕节分局分别通报了近期对万峰公司所属煤矿监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曹佐勇主任传达了省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并对万峰公司下一步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万峰公司董事长曹贤成、总经理张怀民等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约谈会指出:万峰公司在安全生管理上仍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所属煤矿管理仍需加强;二是所属煤矿瓦斯治理能力水平还有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煤矿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四是部分煤矿对监管监察部门查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有些问题反复出现。

  最后,肖维俊书记就万峰公司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特别重大事故等几起事故教训,全面彻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处煤矿,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决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二是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煤矿企业领导干部要建立包矿检查责任制,要立即组织企业内部各级领导干部对所属所有煤矿包矿到人、落实责任。三是切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高度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约谈会结束后,毕节分局现场向万峰公司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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