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店老板将“罂粟壳当调料卖” 一审获刑七年半

26.08.2015  09:13

    新华网贵州频道8月26日电(记者闫起磊)贵州省兴仁县法院近日审理宣判了被告人蒋满发贩卖、运输毒品一案。蒋满发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蒋满发在黔西南州兴义市幸福路经营一家调味品经营部,以卖调料为名多次贩卖罂粟壳给兴仁县的张某。2014年11月26日9时许,蒋满发再次让刘某帮助托运,贩卖罂粟壳给张某。刘某所驾车辆行至兴义市米厂路时,被兴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查获,当场缴获罂粟壳3袋。随后,兴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将蒋满发抓获,并在其储物仓库中查获罂粟壳2袋。经称量,民警前后从蒋满发处查获的罂粟壳共计85.551千克。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罂粟壳系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系毒品,未经许可,禁止买卖、运输。被告人蒋满发贩卖、运输罂粟壳的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应依法惩处。蒋满发贩卖罂粟壳85.551千克,符合法律上“数量较大”的构成要件,依法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蒋满发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主动坦白,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