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20年前将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

23.02.2017  09:05

   到2020年,将实现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记者2月22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健全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出《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实现全省森林、草地、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符合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使保护者通过生态产品的交易获得收益,发挥市场机制促进生态保护的积极作用。

  同时,继续推行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交易机制,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有偿使用、预算管理、投融资机制,完善交易平台。探索地区间、流域上下游等水权交易方式。逐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按照国家统一建立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完善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等政策。

  《实施意见》提出,在森林方面,依据森林生态地位、林龄、起源等重要性,对森林实施分级保护,将生态区位特别重要的林地纳入公益林补偿范围实施全面保护;草地方面,争取扩大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工程实施范围,提高草地保有量;湿地方面,开展重要湿地退耕还湿试点,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加大周边面山植被恢复力度;水流方面,持续推进赤水河、清水江、红枫湖、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耕地方面,加大对农药化肥减量化、施用有机肥料和低毒生物农药农户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