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入室盗窃后做饭睡觉 第二天被户主发现

05.11.2015  04:43

大胆小偷入室盗窃后不逃反而悠闲做饭睡觉,第二日想将剩饭热一下吃时被该房户主发现并报警抓获。记者昨日从珠海斗门法院获悉,因盗窃他人财物小偷周某被法 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周某自述,他来自湖南,2006年就来到珠海学厨,之后陆续在广州、珠海等地打工。2013年11月,他因盗窃罪被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今年1月和3月,周某又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一小区以及某别墅小区进行盗窃,盗得数千元钱物。今年5月30日18时许,轻松得手的周某又来到上述别墅小区 38栋实施盗窃,他先用石头砸破落地玻璃后进入该住宅,未盗得任何财物离开。后周某又去到该小区55栋,从另一正在装修的住宅搬来一人字梯,爬梯到二楼阳 台,打开阳台门进入住宅,没有发现值钱财物。因还未吃晚饭,周某即用厨房冰箱内的食材做饭,并吃完晚饭后到该户卧室内睡觉休息。次日16时许,正当周某准 备将前一日剩饭热一下吃时,被该房户主发现并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周某抓获。

9月28日,斗门区检察院以周某犯盗窃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周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斗门法院依法判处周某犯盗 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