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出台办法 启动并规范既有住宅小区光纤到户开放共享和改造共建

01.06.2015  11:56

        为贯彻落实国家“宽带中国”战略、国务院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价指导意见以及工信部、国资委《关于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贵州既有住宅小区光纤到户共建共享工作进程,日前,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牵头组织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既有住宅小区光纤到户(楼)共建共享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结合贵州省行业实际,从战略层面提出了全省既有小区光纤到户共建共享比例“2015年度不低于30%,2016年不低于60%,2017年达到100%共建共享”的整体目标;从管理层面明确了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各用户驻地网经营单位“既有住宅小区宽带接入网络设施,要严格履行相关共建共享程序,具备共享条件的必须共享;需要改造的,由相关企业按照程序,共同实施改造共建;从执行层面提出了“规范市场行为”、“规范共建共享行为”以及“保障共享资源”、“保障产权权益”等具体要求,并对既有住宅小区光纤到户共建共享流程、建设维护界面以及共享补偿标准作出规定。 该《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对保障贵州住宅小区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全省既有住宅小区光纤宽带网络覆盖,提升住宅小区宽带接入能力和服务水平,减少通信网络设施的重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贵州省通信管理局下阶段将积极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协调,强化违规查处惩戒,确保全省既有小区光纤到户共建共享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