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小学生在学校操场上不慎摔伤学校赔偿1万

16.11.2014  11:18

贵阳一名小学生在学校操场上不慎摔伤,家长花去1万余元的医疗费。近日,在南明区西湖片区司法所等部门协调下,学校赔偿了1万元医疗费。

据介绍,老家在遵义正安县的李先生目前在贵阳打工,其女儿小彤在水口寺附近一小学读书。今年9月中旬的一天,李先生接到女儿班主任黄老师的电话,称小彤在学校不慎摔倒,已经送往医院治疗。

后其女儿被医院确诊为左手臂骨折,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李先生花去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几乎用尽积蓄。

为此,李先生多次找到学校,要求学校分担其女儿的医疗费。但校方均以小彤没交保险、学校无责任为由,拒绝了李某的要求。随后,李先生请南明区司法局西湖片区司法所帮忙调解。

11月10日,在西湖片区司法所等多方协调下,学校答应一次性补偿小彤1万元人民币。

(韩圣武 本报记者 侯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