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组织召开《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专家评审会
6月18日,省民宗委副主任徐飞主持召开《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省民宗委主任吴军出席并讲话。
会上,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贵州省社会科学院汇报了《规划》编制的基本情况及其主要内容,来自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大学、贵州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贵阳市建筑设计院、贵州省民族研究院的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评议。专家组认为,《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梳理了全省不同民族、不同地域村寨的类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比较合理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可行的发展思路,在民居保护与建设、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划,提出了17个世居少数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指引,总体符合贵州民族地区实情、寨情和产业发展、群众生活、文化传承等方面要求,亮点颇多。同时,《规划》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吴军指出,《规划》要体现“两个可用”原则。一要能为部门所用,既要与传统村落保护、历史名村名镇等规划相区别、形成自身特色,又要能与其互为补充、相互借鉴;二要能为基层所用,内容要具体详实接地气,要具有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可参考性,真正对全省少数民族村寨保护和发展工作起到指导和引领作用。
吴军要求,编制单位要按照专家组意见认真做好修改完善工作。同时,要注意把握好几个问题,一要准确把握好《规划》的定位,不能与其他规划雷同,要充分体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特色和民族工作部门的主导性。二要处理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保护与发展内容上更加具体,措施更加完善,体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要求。三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既要体现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性,又要突出打造培育一批知名村寨的目标性,特别要把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纳入到《规划》中来,形成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格局。
省社会科学院表示,将按照本次评审会要求进一步做好修改、补充、论证等工作,抓紧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