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将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

03.04.2017  02:08

    3月31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2017年就业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和《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要点》明确了今年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从发展经济拉动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细化21条举措,全面促进就业创业。

    《要点》提出,2017年贵州将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困难人员就业7万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万人。规范化培训40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有组织输送护工、家政等紧缺劳务人员1万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办法》明确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效毕业生就业奖励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和创业平台创建补助等支出。

    《办法》特别提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自助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3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一次性奖励。(见习生 曾帅)

    

[责任编辑: 邓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