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环保局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2.04.2016  18:46
 

  结合2016年贵州省环保“风暴行动”,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6〕550号)文件精神,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履行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建立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近日,沿河县环保局对全县429个建设项目开展督查工作。

  为开展本次专项督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沿河县环保局《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分为两组,将辖区分为北部片区和南部片区。对环评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共计429个建设项目中涉及环评登记表的309个建设项目进行抽样检查;对涉及环评报告表的117个、报告书的3个建设项目进行逐一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涉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实施衔接情况,以及违法项目行政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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