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国土局到旅游景区和镇乡督导地灾防治工作

16.05.2016  17:02


为切实做好旅游景区和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5月8日,绥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徐前进带领局工作人员深入到旅游景区和部分乡镇检查督促地灾防治工作。

在旅游景区,徐前进大队长查勘了企业的相关安全巡查、排查记录,并对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负责人提出要求:一定要加强景区范围内地灾安全隐患的排查巡查,做好防灾抢险准备,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

在乡镇地灾隐患点,徐前进大队长要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和地灾点检测人员切实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要切实做好抗灾和防灾救灾的各项应急方案及物资、人员准备。

            (撰稿:祝怀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