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司法局开展《刑法修正案(九)》法治宣传活动

10.11.2015  11:47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开始实施,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认知度,11月8日,从江县司法局组织干警在古榕广场开展《刑法修正案(九)》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主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播放普法视频等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对《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造谣、替考、医闹、虐待老病残幼、扰乱法庭、袭警、拐卖、私藏禁书、超速等行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李婷)